他們不是罪犯

現在的人生活面對許多壓力,包括經濟、家庭、工作、愛情,還有越來越多人患上憂鬱症,也導致自殺及自殺未遂事件越來越多。日前大馬一名殘疾男子因自殺未遂,根據馬來西亞《刑法》第309條被捕,並被推事庭判處坐牢6個月。

許多人看到這則新聞后,才知道在我國,自殺是一項犯罪行為。當然這判決一出來,受到許多國人的非議。

上網查了一下,發現除了大馬,世界上也有其他國家將自殺定為“犯罪”,包括印度、巴基斯坦及孟加拉。也許有關國家在定下自殺法律,是希望人們重視生命。

但一個會走上自殺的人,就是覺得已經無法活下去了,被逼到絕路,而如果他們自殺未遂,將他們逮捕,甚至判進監獄,目的是什麼呢?當中有些人有可能是嚴重的憂鬱症患者,如果他們坐牢,這不會讓他們覺得這世界更是拋棄了他們嗎?這不會讓他們精神更不穩定嗎?

而大馬政府也知道這問題所在,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偉強說,希盟政府希望今年中可向國會提呈刑事法典修正法案,以將企圖自殺除罪化。

社會不能將自殺未遂的人當作一名罪犯,應該是一名患者,如果他們被法庭判了罪,留了案底,那他更沒有信心再面都這個社會了,對未來感覺更是黑暗的,也許他們又會再度走上自殺這條路!政府、社會及我們要做的事情,是給予支持及輔導,接受治療。讓他們可以再看到光明的明天。

面對自殺問題,跟其他問題一樣,防範永遠勝於之后的治療,我們需要多關注關懷身邊的人,而我們也要多關注自己的身心,發現面對問題時,我們應該盡快勇敢去向身邊人或者專業人士求助來解決問題,不要讓自己陷入負面的問題中越陷越深,要走出來也難了。

(星洲日報砂拉越。2月11日時事聚焦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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