勿因“假”害人害己


生活在現實社會,但我們每天卻被許多“虛假”的事件困擾及迷惑。最近有兩則關于“假”的新聞受到矚目。

第一則是古晉有私人診所涉及以介於50至100令吉兜售偽造冠病檢測報告的新聞,讓許多人吃驚!不否認有些人為了就業、出國或者有些僱主為了省下為員工進行PCR檢測的費用,而違法購買偽造冠病檢測報告想蒙混過關,但這樣的做法是害人害己。

如果被查出所持有的報告是假的,吃上官司外,若這當中,比如員工真的有人確診,那么將影響到全公司的運作,也會影響到個人、家庭,甚至把病毒擴散社區!

我國的冠病疫情仍嚴峻,醫護及其他前線人員都還在努力為我們抗疫當中,我們就不要成為害群之馬,好好遵守法規,也希望當局能更嚴厲把關對付擁有及偽造檢測報告者。

第二則是在本月12日生效的2021年緊急狀態(必需權力)(2)條例。在該條例下任何個人若製造假消息,發佈或散播與冠病或緊急狀態有關的假新聞,可被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,或兩者兼施。

自去年冠病爆發以來,各式各樣的假消息從來沒有斷過,包括之前砂州出現假冠病確診數據,搞到人心惶惶。若你收到“我朋友是在醫院工作,他說...”、“我叔叔在政府部門工作...”的語音信息,有去求證的人,當然不會輕易上當,但還是有許多人相信這些語音信息,多過相信官方消息。

罰款最高1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的法規,希望可以警惕人們不要亂散發假消息,盡一個公民該盡的責任,不要添亂!我們收到任何信息后,不要恐慌,自己也要懂得過濾求證,不要隨易轉發,否則就成為假消息的幫兇,更可能因為一個不小心就收到10萬令吉罰單了!

(刊登于2021年3月17日砂拉越星洲日報時事聚焦專欄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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