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分手還是朋友?]
朋友品軍半年前跟交往了兩年多的女友晶晶分手。
本來情侶分手對現在來說,是一件極為普通的事情,但品軍跟晶晶的處境卻有些尷尬。因為兩人在交往時,晶晶幫品軍打工,分手后還是保持老闆與員工的關係。
當初品軍還想過就裁退晶晶,但是一方面在談分手后,晶晶情緒不穩定鬧過自殺,好不容易晶晶接受分手了,但條件是她還想保持這一份工作,因為現在經濟不好,工作難找,又需要靠這一份工作養活自己。
另一方面是,晶晶工作能力好,也沒有犯下什麼錯誤,所以品軍就決定保持老闆與員工,前情侶的微妙關係。
雖然已經分手了,但晶晶有時候還是會忘記身份,用女友的姿態跟品軍相處,有時候還要硬跟品軍一起去出席朋友聚會。雖然品軍會暗示這樣很不好,但又怕觸動晶晶不穩的情緒,所以沒有太強烈拒絕。
但現在情況有些不同的,因為品軍交了新女友。想當然新女友對品軍及晶晶的關係感覺到不舒服,也對品軍抗議多次。
幸好品軍現任女友還是講道理的人,她並不反對晶晶向品軍工作,但就是私底下不可以有聯絡,連信息都不可以,除了信息工作的事情。
而且晶晶對他交了新女友也有些情緒上的起伏。這讓品軍一個頭兩個大,他想找到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。
我想這很難有兩全其美的辦法把。許多人對情侶分手后,應不應該當朋友,都有很多不同的見解。有人說,如果是和平分手,那可以繼續當朋友,但也不是當下就行,需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沉澱。
但如果是分手都分的很不愉快,這麼可能再當朋友呢?
而且繼續當朋友也是那種極為普通的朋友,久久才聯絡一次,一碰面大家還是可以微笑say hello,聊些天。如果太親密,那關係就太奇怪了,是藕斷絲連吧。其實是其中一方,還想複合。
品軍的情況更複雜,又是前女友又是工作搭檔。如果處理不好,兩頭不到岸啊。如果是我,絕對無法當朋友,能當也是自己假惺惺,不想被人家說我不夠大方。
天蠍座的我,分手后就是陌生人了,當然見面say hi無傷大雅,但是絕對不會再聯絡了,不管當時是和平分手還是分的難看。
而且如果我是晶晶的話,就勇敢一點辭工,有樣貌,有出色的工作能力,不怕在外頭找不到工作,幾乎每天都見到前男友,如何放的下呢?如何從新開始的。又見到前男友跟新女友卿卿我我的,心不就更傷,難以復原嗎?
還想保持如此微妙的關係,這是說明還放不下,幻想有天還可以複合,真的別傻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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